云霄乌山旅游风景区
承办单位:福建云霄和平乡人民政府
项目地址:福建云霄和平乡通贝村
项目负责人:方成江
联系电话:0596-8768268
一、建设理由与条件:
乌山位于福建云霄境内西部,山脉走向呈南北趋势,海拔1051米,距城区约30公里。乌山嵯峨高大,挺拔隽秀,陡峭盘行,丛崖险隘。山上到处是乌黑色的花岗岩和流纹岩,遍地是林立的兀石,有可容纳2000人的巨石,人称“龙床石”;有深不可测的石井;更有重重叠叠,由巨石堆砌而成的天然石洞;有高耸入云直冲苍穹的“笋石”;以及盘曲蜿蜒数里乃至数十里的深邃的天然石隧道。到处是奇花异草,清山绿水交相辉映,丛崖、幽谷、深洞、巨壑,加上云雾缭绕,连月不开,构成一道道奇特的自然景观。乌山以其神奇的传说,奇妙的景观和悲壮的经历吸引了无数游客前往观赏,对发展旅游业具有广阔前景。因此,云霄县政府把开辟乌山旅游风景区列为“十五”计划重点项目。再加上云霄近几年日趋完美的基础设施建设,以及充足的电力,满足需求的供水能力,发达的通讯网络更为开发乌山旅游风景区奠定了良好的基础。
二、建设规模与内容
项目总用地面积100公顷,环境控制范围4.5平方公里。拟开发的项目;避暑山庄2800平方米;水山乐园1600平方米;人工湖3000平方米;乌山天池3800平方米;宾馆5600平方米;体育(攀岩)训练基地2500平方米;盆景植物园5400平方米;以及其他配套500平方米等。
三、总投资、利用外资额、投资方式
1、项目总投资:2000万美元;
2、拟利用外资额1500万美元。
3、投资开发方式:合资、合作,独资均可。
四、经济效益
该项目符合当前投资导向,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,该项目建设时间为三年,经营利润为2424万元/年,年上缴所得税800万元/年,税后利润为1624万元/年,投资利润率:15.1%,投资利税率16.9%,投资净利润率10.1%,投资回收期8年(不含建设期)。
五、配套优惠政策
云霄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旅游业的发展,将旅游业作为新的经济增长点,对投资旅游业的外商实行税赋特别优惠,实行用地特别优惠等方面优惠政策。并根据漳政(1997)综109号文件规定,进一步为外商投资创造最为宽松的软环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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